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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胶囊促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探索监督新路子

2012-08-22 [677]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我国采用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中心高效、准确、及时的应急监测工作和风险评估成效即得益于这套特殊的管理监督制度。

 

  “既要拥有专业技术以保障食品安全,又要探索创新法人治理,这个任务的确比较重。”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说。但是,自2011年10月成立以来,中心积极探索,科学筹划,边工作边总结,走出了一条以理事会为决策监督层的新路子。

 

         在问题胶囊事件中,一周之内获得1067份食品中铬污染监测数据;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首先发现伊利奶粉汞异常;积极回应“苏泊尔锅锰超标”一说,并迅速给予科学、可靠的解释,平息社会恐慌……这些,都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所做的工作。胶囊壳检测

 

         具体来说,理事会作为食品风险评估的决策监督层,主要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事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并监督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运行。

 

  中心党委书记侯培森说,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理事会成员包括卫生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还有医学、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专家和服务对象代表等。这表明,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不是隶属于哪个部门,而是具有独立性的事业单位。只有这样,“它才能够形成具有独立性、第三方、自然状态下的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坚持科学、公开、公正”。

 

  实际操作中,中心管理层向理事会负责。管理层下设19个具体执行部门。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通过沟通和会议决策制度,理事会的决策监督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中心主任刘金峰说:“以我这个主任的产生为例,是先由卫生部提出人选建议,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再反馈给卫生部;卫生部考核任命之后反馈给理事会,然后由理事会正式聘用。”

 

  一般来讲,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分配与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以便实现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终实现公益目标。

 

  尽管在探索发展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配套支持政策不够、预算管理模式还需改进、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等。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理事会决策监督模式毕竟为我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开了个好头。刘金峰说:“理事会决策监督模式充分激发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我们可以和多部门合作,共享信息,大大优化了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