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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2013年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2013-12-04 [221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监督抽检产品505批。

      抽检结果显示,批号为2013年10月27日生产的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被检出禁用物质苯酚。另外还有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娜染发膏(黑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神采美化妆品厂生产的黛尼美源养发黑油、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清水一抹黑生态黑亮染发膏,被检出禁用物质间苯二胺;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妃美白保湿霜,被检出限用物质丙烯酰胺超标。

      环境化学专家、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董金狮对新京报记者称,上述三种染发产品中检出的间苯二胺可导致女性乳腺癌和内分泌紊乱,同时染发剂通过头皮进入淋巴系统,还可能导致淋巴功能丧失,而丙烯酰胺超标可致癌。

      “雅芳产品中所检出的苯酚物质,影响大的是女性的生育能力,可能导致不孕或者难以生育,同时,会对肝肾脏器官有损坏,”董金狮说,“这主要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做地板、涂料、壁纸,化妆品如果使用可能是看中了它的‘成膜性’”。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有关产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