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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气瓶的安全使用

2015-04-22 [4466]

     2015年新版本《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6-2014中再次明确规定,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特种气体行业内的气体残余量状况做如下简介:

     为什么不能用尽1:对于压缩气体或者液化气体钢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外界气体在钢瓶遇冷后倒灌如钢瓶,从而发生钢瓶安全隐患。· 对于惰性气体气瓶,气体用尽后如果发生气体倒灌,空气、氧化性或可燃性气体倒灌本身没有危险,但充装惰性气体时,通常并不洗钢瓶,如果使用的工艺对氧化性或可燃性气体及其敏感,在使用时就极易发生事故;· 对于氧化性气体气瓶,气体用尽后如果可燃性气体倒灌入气瓶中(比如使用环境存在油漆、可燃性气体)返回充装工厂后极易发生事故;· 对于可燃性气体气瓶,气体用尽后如果发生气体倒灌,空气、氧化性气体倒灌入气瓶,后期充装及使用过程都极易发生事故。2:对于溶解性质的气体钢瓶,更加禁止用尽比如乙炔钢瓶,内部是硅藻土和丙酮的混合物,用于溶解乙炔,以降低钢瓶压力增加钢瓶盛装乙炔的总量。如果压力用得过低,将造成丙酮或其它溶剂的挥发,导致下次无法获得装填压力和装填量,如果强行充装后使用,极易发生爆炸。3:对于电子特殊气体行业· 任何一个气体供应商都不能确保瓶底(或低压段)的气体是合格的· 防止倒灌污染,既可排除安全隐患,又可排除质量隐患· 电子特殊气体行业的气体残余量是基础于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之上,同时经过计算、分析及工艺确认等手段来确定的,常见的要求为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