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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饮用水源合格率不足5成

2013-01-16 [435]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的建设,将作为十八大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卫生部、住建部二龙治水的管理现状之下,专家所呼吁的水业市场化改革能否实现?水改的“深圳模式”是否可以在全国推广?
 
     每一滴水,都有自己的来龙去脉。
  
     几乎所有专家都一致表示,水源污染,是自来水水质安全大的问题。如果源头污染,就会导致后续环节负重难行。
  
     76.5%和70%,城市饮用水水源合格率方面出现的两个数字,前者出自环保部《201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后者曾被卫生部、水利部、住建部等公开提及和使用。
  
     但从事水处理研究30余年,并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任职10余年的水质安全专家白康(化名)对记者表示:“饮用水水源合格率不足50%。”
  
     哪个数字更符合实际?
  
     2002年6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正式实施。根据标准,地表水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一、二类为饮用水,四类为工业用水和娱乐用水,五类为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争议就出在三类水上。
  
    标准论述:“三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三类水不能饮用。”白康认为,三类水含有较高的有机化合物,在检测项目上,此项指标被量化为化学需氧量,也称耗氧量(COD)。“三类水的COD含量在4~6毫克/升,但我们的常规处理工艺只能处理数值在4毫克/升以内的水。”
  
  有机化合物总量超标所引起的反应是复杂多样的。白康介绍说:“美国环保总署曾发布报告指出,有机化合物有可能致癌、促癌、导致突变,也会降低人体免疫力和生育能力。”
  
  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专家刘睿(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剔除三类水源,“中国城市水源的真正合格比例会大大降低。”
  
  “水源污染太厉害,仅靠一、二类水,量不够,也不现实。”刘睿坦承,在京津沪广等多地水困的巨大压力下,顾不上“吹毛求疵”了。
 
        新国标包括106项指标,被称为“严格的饮用水标准”。
  
  “大家都以为新国标更严格了,实际上是放宽了。”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会长、北京爱迪曼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赵飞虹介绍说,新国标是在老国标——1985年由卫生部批准并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老国标中共有指标35项,新国标增至106项。“但其中只有42项是具有强制性的硬性指标。”水质安全专家白康指出,新国标主要包括含38项指标的表1,含4项指标的表2和含64项指标的表3。“表1和表2是常规指标,是必检的项目,表3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