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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今日公布

2013-12-25 [3519]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保质量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21日消息,针对部分地区奶源紧张、奶价上涨可能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风险隐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乳制品骨干企业带头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两节”市场乳制品质量安全。
  
   国务院食安办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严格生鲜乳入厂检验,严禁采购非法经营的生鲜乳,坚决抵制哄抢奶源, 真正从源头上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质量过程控制,加强诚信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
  
  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行业政策频出
  
  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国务院名义对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和安全性作出了全面和具体的要求和部署,明确提出以药品的管理办法管理婴幼儿奶粉。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严格措施。
  
  据《意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升级,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生产过程严格执行五个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紧接着,6月18日,工信部又召集127家奶粉企业开会,发布了“双提”行动方案,要求对婴幼儿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并鼓励乳粉企业兼并重组,提升婴幼儿乳粉质量、提振消费者信心。随后市场传出消息,乳业重组兼并细则将在8月中旬公布。
  
  8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全文公布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审查细则主要有5个要求:一是要求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和GMP管理体系(“优良制造标准”,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 制性标准);二是要求有自建控奶源;三是要求企业有研发能力;四是全面提高了管理要求,特别是原辅材料的采购要求;五是全面提高生产条件的要求,如提高了 对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生产用水要使用纯化水等。
  
  而本月18日,食药监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药店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要求和程序,实施许可。
  
  128家婴幼奶企面临行业洗牌
  
  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政策今年可谓是密集发布,在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后,记者昨天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天正式对外公布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28家企业可能有一半将被清理出去。
  
   今年8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公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与此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公布了128家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再审核再清理和产品信息备案工作。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宋亮表示,国家希望通过奶粉行业的整顿,对生产工艺、自建和自控奶源提出更高要求。通过对奶粉行业整顿,预计128家企业会有一半被清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