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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将实行生产准入

2014-12-17 [6583]

       工信部近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拟对锂离子电池生产实行准入,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并通过规定企业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等条件,以避免行业“散、小、乱”发展趋势。

  工信部还要求,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要求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逐步迁出,并对安全、卫生等准入条件进行了阐释。

  《条件》拟于2015年开始实施,管理的范围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行业上下游企业,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池等企业,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

  此外,为了规范行业发展,锂电材料产业创新联盟也于近日成立,该联盟将建立行业公共创新平台,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并推动产业的国际合作。

  工信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成为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基地,有一定规模的锂离子电池相关生产企业已近2000家。201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累计产量47.68亿只,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95%,但大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低,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生产规模低,主要占领价格低廉的低端产品市场,而一些材料、关键制造设备和笔记本、IPAD、高性能动力电池市场主要被外国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