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等多项环境标准发布


近(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42号、第43号、第44号和第45号公告分别发布多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具体标准名称列表如下:
公告 2019年第42号
一、《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6-2019);
二、《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7-2019);
三、《水质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048-2019);
四、《水质 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9-2019);
五、《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公告 2019年第43号
一、《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51-2019);
二、《土壤和沉积物 11种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2-2019);
三、《土壤和沉积物 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3-2019);
四、《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54-2019);
五、《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5-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公告 2019年第44号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1042-2019);
四、《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043-201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HJ 1044-2019);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45-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公告 2019年第45号
一、《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1057-2019)
二、《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8-2019)
以上标准自2019年10月3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