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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全面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1-11-10 [1099]

  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这份通知要求,严把保健产品审评审批关,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并列入“黑名单”。加强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扩大抽检范围,对社会反映较多的保健食品种类加密检测频次,特别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的监管。广告内容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以及更改、篡改批准内容虚假宣传的,要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中所谓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证明功效等行为。严肃查处普通食品通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这份通知还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抓紧推动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文件,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措施到位,全面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保健品行业成造假重灾区 盲目消费纵容造假行为

  近年来,保健品市场发展迅猛,年销售规模已达1000亿元人民币。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保健品行业也逐渐成为掺杂造假的“重灾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名贵药材,在保健品中添加多种违禁成分,或者假冒药品进行销售,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埋下重重隐患,前段时间一直备受关注的血燕事件就与此类似。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违规现象不仅屡禁难止,而且花样不断翻新。